奶娘阿秀,生就一副眉眼含春的模样,仿佛春水初生,自带三分柔媚,她将“风骚”二字活成了日常,一举一动间皆是风情,不刻意却引人注目,在奶娘的身份下,她既有抚育孩童的温存,又不失骨子里的洒脱与妩媚,以独有的方式在岁月里摇曳生姿,将寻常日子过成了一道带着烟火气的风景。
老宅的天井里,阳光被梧桐叶切碎,筛成一片晃眼的金,阿秀就坐在那把磨得发亮的藤椅上,手里摇着蒲扇,脚边趴着只打盹的狸花猫,她穿着件蓝底碎花的斜襟袄,领口敞着,露出里面的大红肚兜边儿,头发用根旧银簪绾着,却偏在鬓角别了朵新摘的茉莉,白生生地颤着,眼角眉梢都带着笑,哼的小调不成调,尾音拖得长长的,像春日里刚抽条的柳枝,又软又浪。
“老不正经。”主家太太背地里总这么念叨,可转头看见自家小孙子抱着阿秀的胳膊要“抱抱”,那点嫌弃又化成了无奈的笑——这老宅里,除了阿秀,谁哄得哭闹的小祖宗?
阿秀做奶娘,做了沈家三代人的饭碗,十八岁那年,她被从乡下的穷窝里卖到沈家,说是“奶娘”,其实是把半条命都拴在了主家的摇篮里,那时候她刚生过孩子,孩子饿死了,自己奶水还足,抱着沈家刚出生的二少爷,那孩子一碰她胸口,就不哭了,小嘴儿吧嗒吧嗒吃得欢,沈家太太看着她,眼神复杂:“阿秀,你既喂了我儿,往后就是他的半个娘。”
阿秀没读过书,不懂什么“半个娘”,只觉得怀里这团软乎乎的小东西,比她死去的娃娃还亲,她爱美,在乡下时,总爱用凤仙花染指甲,穿大红的袄子,到了沈家,太太赏的银子她舍不得花,偷偷攒着,却总在集市上挑最鲜亮的布料——给二少爷做小衣裳,也给自己做件新袄,她喂奶时,总爱在唇上抹点太太赏的胭脂,说:“娃娃闻着香,长得俊。”太太嗤笑她“轻浮”,可二少爷偏偏就爱她,夜里哭闹,只要阿秀哼着山歌轻轻拍,一会儿就安稳了,那山歌调子浪荡,词儿是她自己编的:“小郎君,莫哭莫哭,奶娘给你唱个歌,唱得月亮爬墙角,唱得花儿落满坡……”太太皱眉,可看着二少爷在她怀里笑出小乳牙,到底没再说什么。
阿秀的“风骚”,是刻在骨子里的,她从不觉得自己低人一等,反倒觉得,活着就得活得鲜亮,沈家少爷们长大了,她还是老样子:给大少爷梳头时,自己鬓角的红绒花别得更高;给二少爷媳妇送喜蛋,非要穿件石榴红的袄子,说“吉利”;院子里种的茉莉开了,她摘了最饱满的一朵,别在二少爷媳妇的发间,说“女人嘛,就得像这花,香,还得有股子劲儿”。
主家太太嫌她“招摇”,可府里的小姐少爷们,却都爱往她屋里跑,小姐出嫁前,拉着她的手哭,阿秀从怀里掏出个红布包,塞给她:“这里面是我攒的私房钱,还有朵压平的红绒花,你嫁过去,日子再难,也得给自己留点鲜亮,女人这辈子,不是给男人看的,是给自己活的。”小姐抹着眼泪点头,看见阿秀眼角的皱纹里,全是亮晶晶的笑意,像撒了把碎星星。
后来沈家败了,老宅被抄,太太和少爷们死的死、逃的逃,只剩下阿秀和几个老仆人,她没走,守着这空荡荡的院子,每天依旧穿得花枝招展,把茉莉别在发间,坐在藤椅上晒太阳,有人笑她:“老阿秀,人都散了,你还打扮给谁看?”她晃着蒲扇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