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王大人至上,老婆奴的日常便是将宠妻刻进骨子里,清晨递上温水和早餐,出门前细心检查着装,逛街时拎包随从不喊累,天冷了提前捂热暖手宝,睡前按摩捶背从不抱怨,她随口一句喜欢,他便辗转寻遍全城;她偶尔闹脾气,他先低头哄着“我的错”,从生活琐事到情绪价值,事无巨细皆以她为先,甘愿俯首称臣,只换她眉眼弯弯的笑,这日子啊,女王被捧在手心,老婆奴心甘情愿,平淡里全是甜到齁的宠溺。
清晨七点,卧室窗帘被拉开一道缝,金色的阳光像碎金子一样洒进来,刚好落在床上女人的眼睑上,她睫毛轻颤,慢慢睁开眼,还没完全清醒,就听见床头传来带着笑意的声音:“老婆大人早,今天想穿我挑的浅蓝裙子,还是你昨天看中的那件米色风衣?”
是林晚舟,我(顾屿)从床上弹起来,手脚并用地套上拖鞋,小跑到她床边,手里 already 端着一杯温水,旁边还摆着剥好的鸡蛋和刚烤好的吐司。“先喝温水,胃里舒服。”我把杯子递过去,又顺手帮她把枕头垫高一点,看她慢悠悠坐起来,头发有点乱,像只刚睡醒的小猫,心里就软得一塌糊涂。
她是我老婆,也是我心中唯一的“女王大人”。
其实结婚前,我可不是这样,朋友们都知道,我顾屿在商场上也算雷厉风行,开会时说一不二,项目方案敢跟总监拍桌子,但只要一见到林晚舟,我所有“锋芒”都会自动收起来,变成一只摇尾巴的大型犬——用我妈的话说:“你小子,怕是上辈子欠了她的。”
倒也不是欠,是心甘情愿。
第一次见她,是在大学图书馆,她穿着简单的白衬衫,坐在靠窗的位置,阳光透过玻璃洒在她头发上,像镀了层金边,她手里捧着本《人类简史》,眉头微蹙,手指无意识地卷着书页角,我鬼使神差地走过去,借了支笔,笨拙地搭话:“同学,能借个橡皮吗?”
她抬头,眼睛亮得像含了星星,笑着说:“好啊。”那笑容像夏天的冰镇汽水,一下子浇灭了我所有紧张。
后来才知道,她就是这样的人,工作上,她是能带领团队拿下硬骨头的“女王”,项目方案改十遍都不带皱眉,开会时气场两米八,连甲方都得让她三分;生活里,她却像个孩子,怕黑、怕虫子,吃火锅必点虾滑,看电影会偷偷抹眼泪,还特别喜欢让我给她捏肩。
“女王大人的威严,只在你面前展露哦。”有次我捏着她肩,她靠在我背上突然说,“在外面,我是顾总的老婆,是你的老婆,但回到家,你就是我的专属‘老婆奴’。”
我哈哈笑,手下力气又轻了点:“那是,女王大人指哪儿,我打哪儿。”
“老婆奴”的日常,说起来也没什么特别的,就是把她宠成孩子。
她喜欢吃草莓,但我一买回来,她就会说:“你先吃,我怕酸。”我哪能不知道她的小心思?每次都挑最甜的大的塞进自己嘴里,然后故意皱眉:“嗯?这草莓怎么这么酸?老婆大人你尝尝,是不是坏了?”她每次都会上当,拿起一颗咬一口,然后瞪我一眼:“顾屿你骗我!”嘴角的笑却藏不住。
她加班晚归,我永远会在客厅留一盏灯,桌上放着温好的牛奶和她爱吃的绿豆糕,有次她凌晨一点才到家,看见我没睡,坐在沙发上打盹,瞬间就急了:“不是说让你先睡吗?傻不傻?”我揉着眼睛站起来,接过她手里的包:“女王大人辛苦了,我给你放洗澡水,泡个脚解解乏。”
她工作压力大的时候,会把自己关在书房里,一待就是一下午,我不敢打扰,就在门口守着,听见里面传来一声轻叹,立刻推门进去,端着一切好的水果拼盘:“老婆大人,要不要休息一下?我给你捏捏头?”她抬头看我,眼圈有点红,却还是笑着说:“好呀,我的专属按摩师来了。”
朋友们总调侃我:“顾总,你在外面那么威风,回家怎么怕老婆啊?”我总是笑着回他们:“你们懂什么?能把我女王大人宠开心,是我这辈子最大的本事。”
女王”和“老婆奴”,从来不是谁压着谁的关系,她的“女王”威严,是被我捧出来的——她在外面拼事业,我永远是她最坚实的后盾,她说的每一句话,我都认真听,她做的每一个决定,我都无条件支持;而我的“老婆奴”,是她给我的特权——只有在她面前,我才能卸下所有铠甲,像个孩子一样被她照顾,被她包容。
就像现在,她吃完早餐,拿着手机刷着,突然抬头看我:“今天周末,陪我去逛街吧。”我立刻点头:“遵命,女王大人!”她笑了,眼睛弯成月牙:“那你去换衣服,我在楼下等你。”
我一边换衣服,一边想,大概这就是爱情最好的模样吧——她是我的女王,我是她的奴,不是卑微,是心甘情愿的宠爱;不是束缚,是互相奔赴的温暖。
老婆女王大人,请收下我这只忠心耿耿的老婆奴吧,这辈子,下辈子,下下辈子,都只做你的专属骑士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