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宁静的乡村,一只毛色金黄的大黄狗宛如移动的暖阳,它身姿矫健,尾巴卷成自然的弧度,琥珀色的眼睛里盛着山野的灵气,清晨,它伴着炊烟漫步田埂,驱赶偷食的雀鸟;午后,蜷在老槐树下,任阳光洒满金背;傍晚,又摇着尾巴迎归家的村民,喉间发出低沉的咕哝,似温柔的问候,它不似名犬贵气,却以质朴的忠诚与乡村的烟火气相融,成了这片土地上最动人的“美女”,用陪伴写就了岁月里最暖的诗行。
清晨的薄雾还挂在老屋的瓦檐上,露珠顺着草叶滚进泥土里,村口那棵老槐树的影子还没被太阳拉长,一道金黄色的身影就“嗖”地从门槛里窜了出来——是我家的大黄狗,村里人见了都爱喊它“阿花”。
阿花算不上传统意义上的“美女”,可在我眼里,它是乡村田野里最灵动的风景,它通体是亮堂堂的金黄,像把秋日最饱满的阳光揉进了毛里,阳光底下跑起来,毛尖儿都闪着光,一双圆眼睛黑得发亮,不像城里宠物狗那股娇气,倒像蓄着两汪清泉,透着股机警和憨厚,耳朵总是竖得笔直,听见远处布谷鸟叫,耳朵尖儿还会轻轻抖两下,像是在跟鸟儿对暗号,最特别的是那条尾巴,蓬松得像一把大蒲扇,高兴时能摇成一阵小旋风,生气时就绷得像根金鞭子,可不管怎样,尾尖总卷着一小撮白毛,像偷偷蘸了团雪,老远就能认出来。
阿花是爷爷从山里捡回来的,那年它才两个月大,被雨水淋得缩在岩洞里发抖,爷爷把它揣进怀里,抱回家时它湿漉漉的毛贴在身上,一双小眼睛怯生生地盯着人,连尾巴都不敢动,奶奶熬了小米粥,用手指蘸着喂它,它先是小口小口舔,后来干脆把整个脑袋都埋进碗里,喝得肚皮圆滚滚的,从那天起,阿花就在我家扎了根,成了“村里人”。
它最像个“跟屁虫”,爷爷下地干活,它寸步不离地跟在后面,爷爷扛锄头它在旁边走,爷爷蹲在地里拔草,它就趴在田埂上,把下巴搁在两只前爪上,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爷爷,偶尔有蝴蝶飞过,它猛地扑过去,又扑个空,自己先不好意思地摇摇尾巴,蹭回爷爷脚边,夏天热,它不爱趴在水泥地上,偏喜欢钻进玉米林里,阳光透过叶子的缝隙洒下来,在它金色的毛皮上印出斑驳的光影,远远看去,像一团流动的金子,和绿油油的玉米地配得像幅画。
村里的孩子都爱跟阿花玩,放了学,我们一群小屁孩追着它在晒谷场上跑,它也不恼,故意放慢脚步等我们,跑热了就张开嘴吐着舌头,眼睛眯成一条缝,尾巴摇得像拨浪鼓,有次邻家小妹摔在田埂上,膝盖磕出了血,吓得直哭,阿花跑过去,用脑袋蹭她的手,又趴在她旁边,像是在说“别怕,我陪着你”,逗得小妹破涕为笑,大人们见了总说:“这阿花,通人性着呢!”
它还是个称职的“守夜人”,傍晚村里炊烟升起,它就蹲在门口,耳朵竖得高高的,听见脚步声就歪着脑袋听,是熟人就摇着尾巴迎上去,用脑袋蹭人家的裤腿;生人走近,它就压低声音,喉咙里发出“呜呜”的低吼,背上的毛都炸起来,可从没真扑过人,只是把人挡在门外,等家里大人出来,才摇着尾巴退到一边,像个懂事的孩子,我小时候怕黑,晚上上厕所不敢去,爷爷就让我喊一声“阿花”,它立马颠儿颠儿地跑过来,蹲在我旁边,直到我回去才跟着进屋,暖烘烘的身体挨着我的腿,一点都不怕了。
如今我离开乡村好些年,城里养了名贵的宠物狗,可总觉得少了点什么,前几天回老家,刚走到村口,就看见一团金色的影子朝我冲过来,是阿花!它老了,背有点驼,毛也没有以前那么亮,可那双眼睛还是那么黑,那么亮,尾巴摇得差点把地上的土扫起来,它绕着我转了好几圈,用脑袋蹭我的手,喉咙里发出“咕噜咕噜”的声音,像是在说:“你可算回来了。”
乡村的美,不在高楼大厦,不在车水马龙,而在这些带着泥土气息的生命里,阿花不是什么名贵品种,没有血统证书,没有华丽项圈,可它是乡村的“美女”——它的美,是金黄色的毛皮里裹着的淳朴,是黑眼睛里盛着的忠诚,是摇尾巴时带起的烟火气,是陪着我们长大的、那些温暖的旧时光。
它守着乡村,守着老屋,守着我们的童年,成了我心中,最动人的“乡村美女”。
